岁月很长,只愿身边人——不离不弃,相守到老。 ——大结局。 ☆、第292尾 向文与野狼 番外一 野狼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喜欢上了向文,或许是那天彼此说了心事,或许是更早,或许在见到第一面的时候就喜欢上了吧。 他对住在向文家中这个提议反而不反感,倒是很欢喜,最后居然发现住的久了,有些东西也不可磨灭,比如……拿该死的情感! 对的,他看到向文和那些女人一起说就开始不舒服,心脏在叫嚣着不爽! 这是为了什么,到最后的最后才明白过来,原来自己该死的喜欢上了这个榆木脑袋! 可这喜欢,怎么能够说得出口呢?所以,他一直在等待这机会,一个完美的机会,能够让他吃掉向文,或者告白的机会,可是等了两人闹出矛盾...
...
...
...
被困在志怪小说的荒凉鬼宅后,池白榆遭恶鬼缠身。那恶鬼皮相艳丽,却狡诈残忍,揣着阴毒坏心与她打赌若她能引诱住在偏房里的碍眼狐妖,让他心甘情愿地奉出心脏,就放她一条生路。当晚池白榆就见到了狐妖。与小说里常见的狡猾狐狸不同,那狐狸虽看不见,却温粹端方神姿高彻。待她客气,却又疏离,全无会奉出真心的模样。第一次引诱自然以失败告终。恶鬼开始手把手教她如何哄骗心脏,并将另一偏房里住着的男人作为试炼对象。那人竟与盲狐有着别无二致的皮相,但眼不瞎,疑心也重。他是披了画皮的骷髅鬼,若失败了,恐会扒了你的皮。恶鬼在她耳畔低笑,去吧,剖下他的心。...
...
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,细腰腿长,一觉醒来,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,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。穿粗布,吃野菜,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,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。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,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。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,身强体壮,宽肩窄腰,长得还好看,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,他怎么这么野,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。乖乖,再坚持一下~天快亮了,天快亮了啊!!!呜呜呜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