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到顾诺贤完好无恙,白煅跟蓝厥都是悄悄松了口气。 … 夜里,星光惨淡。 顾诺贤一脸谨慎行走在潮湿的山地之间,连续两日来的作战已经令他精神高度疲惫了。不过他这人很奇怪,越是疲惫的时候精神劲头就越大。 “嗨,Eric!”忽然,头顶上空响起一道得意的男人声音。顾诺贤抬头看着自己头顶的男孩,他眯眯眼,忽然想起了这个男孩的名字。“宋御,就差你一个了!”干掉他,任务就完成了。 名叫宋御的C国男孩嘴角忍不住扬起一抹笑意,只要自己解决掉Eric,他们这方就赢了。 “抱歉,你要跟演练Say拜拜了!”举起步枪,男孩嘻嘻一笑,子弹朝下方男孩子飞去。顾诺贤见状,赶紧从背包里扯出一个东西扔到树桩下,然后转身撒腿就跑,宛如后方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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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困在志怪小说的荒凉鬼宅后,池白榆遭恶鬼缠身。那恶鬼皮相艳丽,却狡诈残忍,揣着阴毒坏心与她打赌若她能引诱住在偏房里的碍眼狐妖,让他心甘情愿地奉出心脏,就放她一条生路。当晚池白榆就见到了狐妖。与小说里常见的狡猾狐狸不同,那狐狸虽看不见,却温粹端方神姿高彻。待她客气,却又疏离,全无会奉出真心的模样。第一次引诱自然以失败告终。恶鬼开始手把手教她如何哄骗心脏,并将另一偏房里住着的男人作为试炼对象。那人竟与盲狐有着别无二致的皮相,但眼不瞎,疑心也重。他是披了画皮的骷髅鬼,若失败了,恐会扒了你的皮。恶鬼在她耳畔低笑,去吧,剖下他的心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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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,细腰腿长,一觉醒来,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,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。穿粗布,吃野菜,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,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。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,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。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,身强体壮,宽肩窄腰,长得还好看,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,他怎么这么野,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。乖乖,再坚持一下~天快亮了,天快亮了啊!!!呜呜呜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