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低,脚下落了一径的紫薇花,若有若无的风从海面吹来,吹过百来年的坝面,水腥和绿木的气味,同十年前也未有任何变化。 他庆幸自己选了这条遮阴路径,但怎么忘记香港这湿热天气,在太阳还没下山时就赶路,棉质上衣汗湿黏在脊背上,1.5升的Bonaqua已经快喝了大半,只好忍住渴,小啜了口便拧上瓶盖。 大概周末缘故,一路不少跑步行人,擦过他身侧时会说声唔该。 这座山他从前也跑过近百次,如今到半程已经感觉体力不济。 钟教授给他拍了片子,脱臼旧伤倒没什么,他一向忍痛惯了,从基础的肩胛带稳定训练便会开始有成效,但评估完他整体的身体状况也嘲笑他,哪还有半点当年职业运动员的影子。 过去年月他是过于懒怠,从27岁的当口重新拾起来,期望下个十年能换个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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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困在志怪小说的荒凉鬼宅后,池白榆遭恶鬼缠身。那恶鬼皮相艳丽,却狡诈残忍,揣着阴毒坏心与她打赌若她能引诱住在偏房里的碍眼狐妖,让他心甘情愿地奉出心脏,就放她一条生路。当晚池白榆就见到了狐妖。与小说里常见的狡猾狐狸不同,那狐狸虽看不见,却温粹端方神姿高彻。待她客气,却又疏离,全无会奉出真心的模样。第一次引诱自然以失败告终。恶鬼开始手把手教她如何哄骗心脏,并将另一偏房里住着的男人作为试炼对象。那人竟与盲狐有着别无二致的皮相,但眼不瞎,疑心也重。他是披了画皮的骷髅鬼,若失败了,恐会扒了你的皮。恶鬼在她耳畔低笑,去吧,剖下他的心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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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,细腰腿长,一觉醒来,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,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。穿粗布,吃野菜,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,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。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,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。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,身强体壮,宽肩窄腰,长得还好看,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,他怎么这么野,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。乖乖,再坚持一下~天快亮了,天快亮了啊!!!呜呜呜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