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作者:不间不界更新时间:2025-06-23 11:04:00
攻穿进小说中,成了一名下身瘫痪、阴暗变态、美若天仙——关键还阳痿的权贵向导。小说告诉他,只要他能走完剧情,确保重要节点和结局剧情不变,结尾就还他一个健康无虞的身体。攻认为绝对没有问题。原文中男1和男2本该是一对,结果刚开篇,男1应该抢救无效死亡的哥哥竟然莫名其妙活下来了,哥哥的复活又导致男2得被迫得嫁给这位哥哥,小说从开始就全文崩盘。攻:……攻:那让他哥嫁给我不就得了?然后攻就发现,当年害死哥哥的就是他穿的这个角色攻:……哥哥也根本不像书内描述的那样温柔忠犬,而是一只凶猛的狂犬型哨兵,疯了一样逮人就咬。攻:要不还是算了,半身瘫痪也挺好哥哥:真不来挑战一下?【剧情任务1:面无表情地和男主交谈正事,在男主转过身的刹那眼神中流露出刻骨深情。目光触之即离,在场没有任何人看到。】实际进度:攻面无表情地和男主交谈正事,正要露出深情眼神,他会准确反映自身真实想法的精神体把男主精神体踢哭了……攻瞪了它一眼,精神体立刻告状似的到男主哥哥腿边蹭了蹭。因为太过大张旗鼓,精神体的这一行为被在场所有人看到……攻:……老一套的向导攻哨兵受,外表变态只是他的保护色的攻vs外表忠犬只是他的伪装色的受1V1 向导要听剧本的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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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还是比翼齐隐, 两个人一起玩失踪。 居然还意外地把原文中“萧枕云失踪”这段萧念已经放弃的剧情重新回炉了一下, 剧情完成度又艰难地往上窜了1%。 ——就是抛下了萧念。 黑狼和雄鹿骁勇地为主人们殿后,虽然天禄很快暴露了本性, 仰头看着缠在鹿角上的蝮蛇, 兴奋地绕着圈乱转,画面很像逢年过节缠着彩灯彩带的树枝。 当然, 萧枕云和司棣的双双失踪也导致萧惊风醒来之后, 出离的愤怒,说好一定跟他解释来龙去脉的大外甥再次消失得无影无踪,是可忍, 舅不可忍。 不到三天, 骑着白马的工会主席就出现在萧枕云的乡野小别墅外, 金戈铁马, 气吞万里。只能说萧枕云能隐姓埋名三年不是萧惊风找不到,而是贴心的舅舅猜测萧枕云很可能是主动消失, 所以没认真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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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岛首席太子爷陈祉寡情淡漠,掌权家族后不择手段,尤其针对宿敌周家。为求和,周家献女儿联姻,璀璨奢靡晚会上,珠光宝气的二小姐主动献殷勤。陈祉无动于衷,联姻可以,但我不要这个。长指点向不远处纤细身影我要那边那个躲起来的小女儿。作为周家养女,南嘉打小受尽白眼,是周今川牵着她的手长大。他是她最好的哥哥,也是她最大的秘密。可后来,他为了白月光把她送出国。再后来,他送她去联姻。还是和她最不对付的陈家太子爷。没有感情没有婚礼没有报道,圈内好友断定二人铁定离婚。直到某拍卖会。因一枚阿盖尔粉钻,南嘉和周今川竞价。她不想和他争,摆手放弃,眼看着他为博白月光一笑拍走,陈祉忽然姗姗来迟,以最高价一锤定音。太子爷拨弄钻石,丢石子似的丢给南嘉,对周今川轻嗤,就这玩意?太小,配不上我们家公主。港媒哗然哇塞!圈内好友?这叫没感情?...
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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