、僻静,是山中之山,任由神通如何腾云驾雾地俯瞰也很难一眼找见的秘山,人类就更是非礼勿前去。黄昏时刻,夜蝠漫天,幻想孳生的时间,风簌簌的,我们的主人公,一位,两位,三位……六位,他们走成一字,草锋利若荆棘,露水若蛇牙尖的液滴……“我们”?我们已透过这洞口看了太久的传说故事,我们进了一个巨大的黑洞,垂直地往黑洞里投入欢笑、泪滴,像古老的前文明人类低头看火,听远方来客讲述那些笃定的存在。我们都知道结局是如何了。爱成全一切,其间的努力却也不可低看。我们一遍又一遍地听着,如痴如醉。我们知道活生生的人不是“故事”一词可以完全概括的。他们存在,他们鲜活得仿佛从蓝色的火中走出来。我们的时间已比主人公活跃的时间要晚出很久很久。带来讯息的诗人说,仪式落定了,如果你感受到他们,那是他们认为你是有缘的。诗人说,缘是...
...
...
...
被困在志怪小说的荒凉鬼宅后,池白榆遭恶鬼缠身。那恶鬼皮相艳丽,却狡诈残忍,揣着阴毒坏心与她打赌若她能引诱住在偏房里的碍眼狐妖,让他心甘情愿地奉出心脏,就放她一条生路。当晚池白榆就见到了狐妖。与小说里常见的狡猾狐狸不同,那狐狸虽看不见,却温粹端方神姿高彻。待她客气,却又疏离,全无会奉出真心的模样。第一次引诱自然以失败告终。恶鬼开始手把手教她如何哄骗心脏,并将另一偏房里住着的男人作为试炼对象。那人竟与盲狐有着别无二致的皮相,但眼不瞎,疑心也重。他是披了画皮的骷髅鬼,若失败了,恐会扒了你的皮。恶鬼在她耳畔低笑,去吧,剖下他的心。...
...
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,细腰腿长,一觉醒来,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,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。穿粗布,吃野菜,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,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。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,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。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,身强体壮,宽肩窄腰,长得还好看,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,他怎么这么野,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。乖乖,再坚持一下~天快亮了,天快亮了啊!!!呜呜呜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