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作者:该去学习了更新时间:2025-06-22 15:53:08
秦唯西公爵在血族是出了名的挑剔洁癖。她幼年时就曾放言:“我的甜食必须入口像玫瑰一样浓郁,含在舌尖像冰一样刺骨,吞入喉咙像火一样热烈,不然我不吃!”年少的公爵大人立下flag,从此都只喝冰冷又干涩的工业血。直到某天,她阴差阳错地捡到一只人类少女,少女身上散发着最诱人的甜食香味。秦唯西开开心心带回家,将甜食刷洗干净,戴好餐巾磨着刀叉刷好牙,管家却为难地告诉她:“主人,出于对人类新帝国的尊重,两族刚发布了联合公报,以后禁止豢养甜食,除非你情我愿,否则禁止品尝甜食。公爵大人的刀叉叮当落在了盘子上。“把这玩意丢到大街上!”“嘶,主人,您都捡回来了,再丢回去,不合适。”“那你说怎么办?”“养在府里?”管家小心翼翼提出馊主意。公爵大人陷入沉思。“有道理,不就是你情我愿吗,这还不简单!”从此以后,公爵身边多了个小跟屁虫。从此以后,公爵每天多了项固定任务:哄小家伙开心刷好感度。直到某天,公爵习惯性地溜达去找小甜食,却被早已准备好的小甜食反客为主。小甜食在她耳边低语,“大人,你知道在人类世界里,你情我愿意味着什么吗?”早就习惯了这种僭越的公爵大人茫然摇头。“意味着【我喜欢你】。”细碎的亲吻落在她脖颈,小甜食微微启唇,露出小虎牙。公爵大人嗷了一声,瞪大眼睛。我,我一个血族,被人类咬了?!!我的那些所有挑剔条件,都是为了等待你出现 身为血族的我被人类表白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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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血族初代女王黛洛芙的关系就是野史中最奇葩也最精彩的那一朵。 比如,有明确正史支撑证据如下:首先,摄政王秦含墨最后一次平叛时有阿提拉和斯努尔特两伙叛军,但她只解决了阿提拉那伙,对彼时离经叛道的斯努尔特大公,称帝的黛洛芙不管不问;其次,有足够多的人证物证证明,秦含墨单枪匹马平定阿提拉叛乱时,黛洛芙也在阿提拉公国,其中人证不乏二代血族女王,是无可置疑真实可靠的历史;以及,两人一起变为了血族,合伙搭建起了最初的血族政权形态。最后,秦含墨有一个名扬天下的崽秦唯西,而黛洛芙终身无后。 当然了,还有最后的重磅炸弹——虽然两人前后牺牲在了劫尘灾难中,尸骨无存,但按照两人留下来的遗嘱,她们的衣冠冢建在了一起,近得和在一张床上似的,翻个身就能到。 而据宫廷野史记载,黛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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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岛首席太子爷陈祉寡情淡漠,掌权家族后不择手段,尤其针对宿敌周家。为求和,周家献女儿联姻,璀璨奢靡晚会上,珠光宝气的二小姐主动献殷勤。陈祉无动于衷,联姻可以,但我不要这个。长指点向不远处纤细身影我要那边那个躲起来的小女儿。作为周家养女,南嘉打小受尽白眼,是周今川牵着她的手长大。他是她最好的哥哥,也是她最大的秘密。可后来,他为了白月光把她送出国。再后来,他送她去联姻。还是和她最不对付的陈家太子爷。没有感情没有婚礼没有报道,圈内好友断定二人铁定离婚。直到某拍卖会。因一枚阿盖尔粉钻,南嘉和周今川竞价。她不想和他争,摆手放弃,眼看着他为博白月光一笑拍走,陈祉忽然姗姗来迟,以最高价一锤定音。太子爷拨弄钻石,丢石子似的丢给南嘉,对周今川轻嗤,就这玩意?太小,配不上我们家公主。港媒哗然哇塞!圈内好友?这叫没感情?...
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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