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作者:明日啾啾更新时间:2025-06-22 14:00:08
赵明珠人生座右铭:出门在外,人设都是自己给的。谁让她是恐怖游戏的知名NPC呢,誓要做别人攻略不下的女人。眼一睁一闭,她穿书了。穿书后,她遇到了一个磨人的小妖精,小妖精生着一双潋滟的桃花眼,宽肩窄腰,清风朗月,莫名的让她想起凌虐美几个字。她突然觉得,做人吧,应该有点世俗欲望。想上就上,当晚,皎皎公子被她抢回家中。面对美人的淡漠神色,她兴奋地戳手手,按着美人,从头盖骨摸到尾椎骨,趴在他耳边谓叹,“好骨。”做成骨铃肯定特别悦耳。当然,小妖精也是需要宠爱的。某日,她抓住了想要离家出走的小妖精,替美人擦去嘴角上的血迹,吻上他冰凉的唇瓣,“不要怪我囚你,我身子柔弱,只想让你每一刻都是属于我的。”**秦砚初从未见过如赵明珠一般的人。初相见,她目光宛若恶劣的娇蛮公主,纤纤玉指一点,“把他给我抓回去。”人人都说明珠公主爱惨了他,嘘寒问暖,温柔小意,让人羡慕。只有他知道,人前柔弱不能自理的赵明珠实际力能扛鼎,狂妄乱为。在无数个无人知晓的夜,她像似火的烈日一样,烹煎着他的理智。秦砚初本应该厌她憎恶她,却在她毫不留情转身他人时,将她禁锢在墙角,眼底满是执念,“你若再看别人,我就一头撞死你家门前,夜夜缠着你。”赵明珠:听起来挺带感,试试?PS:行业暗黑期,工作不顺心,穿越隆冬前的黑暗太冷,作者发疯取暖,阿门。全文女主没人设,日常发病,发病频次参考本人熬夜加班频次。最后,宝子们!万万不要进入地产相关行业,谨记! 病美人说她只有世俗欲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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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以往最穷的地方变成了最热闹的地方。 看出了赵明珠眼底的疑惑,秦砚初适时答疑,“公主有所不知, 现在工部成了最热门的地方了。” 以往科举选拔的人才都会先入翰林, 剩下的许多人都会下放,工部从来不是这些人的选择。 现在不同了,谁人不知,工部简直是大周的造钱机器, 若是幸运, 工部两年的成绩可以完胜十年翰林。在工部学习两年后,哪怕下放到贫困地区做县令, 也能最快晋升。 现在大周已经吹起了一股子“工部热”, 这一切的原因,都是当年赵明珠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奇思妙想,还有那些随手的画作,足够让他们消化很久。 赵明珠不居功, “我什么都没做, 都是他们自己想出来的。” 她从不小觑人类的智慧, 不管是古人还是今人,人类的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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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岛首席太子爷陈祉寡情淡漠,掌权家族后不择手段,尤其针对宿敌周家。为求和,周家献女儿联姻,璀璨奢靡晚会上,珠光宝气的二小姐主动献殷勤。陈祉无动于衷,联姻可以,但我不要这个。长指点向不远处纤细身影我要那边那个躲起来的小女儿。作为周家养女,南嘉打小受尽白眼,是周今川牵着她的手长大。他是她最好的哥哥,也是她最大的秘密。可后来,他为了白月光把她送出国。再后来,他送她去联姻。还是和她最不对付的陈家太子爷。没有感情没有婚礼没有报道,圈内好友断定二人铁定离婚。直到某拍卖会。因一枚阿盖尔粉钻,南嘉和周今川竞价。她不想和他争,摆手放弃,眼看着他为博白月光一笑拍走,陈祉忽然姗姗来迟,以最高价一锤定音。太子爷拨弄钻石,丢石子似的丢给南嘉,对周今川轻嗤,就这玩意?太小,配不上我们家公主。港媒哗然哇塞!圈内好友?这叫没感情?...
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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