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爱德华·霍普最有名的一副画当属《夜鹰》——城市空荡的街角浸在一片惨绿的夜色中;明亮的廉价餐厅里,几个人聚在樱桃木柜台一角,神情漠然,像被困在透明水族箱里的鱼。
贺俊和我,现在也被困在一个水族箱里。
那是酒吧街的一家西餐厅,屋顶垂着并不明亮的钨丝灯。
进餐的人说话都控制着音量,偶尔传出几声朦胧的笑,混入节奏松散的背景伴奏,组成音乐的一部分。
“你应该早点接我电话的。”
沉默半晌后他说道,“今天一下午我都很担心你。”
我抱着帆布袋,盯着面包切片上大小不一的孔洞,思考哪个才能住得下拇指姑娘。
“夏梦,你是个异类。”
贺俊把面包篮推到一旁,“我知道我们之前有过一些不愉快,但那些都已经过去了。”
他身体前倾,双手交迭,高塔般置于餐桌中间。
“我能原谅你犯的错,能欣赏你的才华,能教你如何进步……”
贺俊顿了顿,继续说道,“夏梦,我比任何人都懂你。”
我抬起头看他,心情复杂得像打翻的调色盘。
“我愿意和你做朋友。”
他的态度真诚,嘴角扬起笑意。
“贺俊……”
我的声音有些哆嗦,“我们……最多也只能是朋友。”
我动了动喉咙,咽下那句“我永远不可能喜欢男人”
。
“我知道。”
他释然地耸耸肩,“你可以继续爱白雪,这并不妨碍我们成为……很好的朋友。”
良久无言后,贺俊轻声开了口,语气像是在确认:
“你说呢?”
我的大脑在吵架。
低音提琴隐隐的鼓点是奶奶的忠告,钢琴激烈循环的高音小节是康定斯基的油画;萨克斯哀戚的音调是白雪的哭声,镲片聒噪的响振是席勒尖锐的线条。
混乱之中,我叹出一声小号的长鸣,随着空气震动的余波,精疲力尽地点点头。
整个餐厅为这场盛大的即兴表演欢呼雀跃。
贺俊笑了,敲敲桌面,叫我把手伸出来。
我按照指示摊开手掌,接住他轻放上来的拳头。
一枚凉凉的金属掉进手心,我有些无措地想躲,却被他的温度压住。
“空间,艺术的第四要素。”
他解释道,“远近分虚实,空间有正负。
现代艺术中,爱德华·霍普在对负空间的观察和表达上尤为出彩。”
我瞥向餐桌上自己发僵的手,正中躺着一把银闪闪的钥匙。
“……霍普之所以出彩,是因为他画出了孤独。”
我低声喃喃道。
他轻笑一声,将我的手指根根卷起,握住那把钥匙。
“梧桐路24号,以后我们在那里上课。”
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,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。
...
薛庭笙在解霜台上和宿敌生死决战,险胜,终将那望棠山众星捧月的小少爷斩于剑下。小少爷临死前却忽然拽住她衣领,沾了血也依旧妍若春花的脸上绽开一抹笑意我要死了,只可惜了我腹中你的亲生子,要和我一起下黄泉了。薛庭笙???薛庭笙起于微末,醉心剑道,自入杀道起不是在决战杀人就是在决战杀人的路上,无师无父无手足,生理知识基本为零,突然得知宿敌怀了自己孩子,而且还要死了,她慌得一批,四处求仙访药,费尽心思终于复活了沈南皎。她握着沈少爷的手,露出了自入道以来最温柔的表情从此以后我们往日的恩怨一笔勾销,你只管安心养胎,万事有我。刚被救活柔弱不能自理说了实话就会被薛庭笙一拳打死的沈南皎好。...
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,细腰腿长,一觉醒来,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,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。穿粗布,吃野菜,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,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。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,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。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,身强体壮,宽肩窄腰,长得还好看,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,他怎么这么野,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。乖乖,再坚持一下~天快亮了,天快亮了啊!!!呜呜呜。...
...
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