爱九九小说

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
第109章(第1页)

有的是一起去看过的电影的票,有的是给唐眠买过的含有草莓的奶茶的发票,有的是传过的小纸条。

小纸条从小学就有了。

第一张是个欠条——“乙方欠甲方一幅画,画什么都行”

。

唐眠还记得写这张欠条是因为傅时昭当时吃醋了。

日记本很厚,唐眠看得认真且耐心,不知不觉几个小时便溜走了。

【可以和我在一起吗?】

这是最后一页,就只写了这一句话。

唐眠心脏都快要从胸腔内跳出来了。

他曾设想过许多种傅时昭可能会给他的表白,却从来没想到过这种。

傅时昭的表白……还真是别出心裁。

但不得不承认他很喜欢。

合上日记本,对上傅时昭投射来的炙热视线,唐眠鼓起勇气,主动吻了上去。

不再是亲吻嘴角。

而是一个完完整整的吻。

——可以和我在一起吗?

——答案是“可以”

。

-正文完-

作者有话说:

这还是第一本刚在一起就正文完结的文hhh但是这里的卡点实在是太圆满了,好喜欢这个卡点!

下章开始大学甜甜恋爱番外w会多撒点糖哒,继续完善一些正文没有补全的地方,比如小学的时候眠眠给昭昭写的“画什么都♂可以”

的欠条

评论区小红包庆祝(=^▽^=)等全文完抽几个宝宝送免费周边~全订就能自动参与哒

【哈哈哈!

基友说评论区像是昭昭在发红包庆祝终于追到老婆了】

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,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。

热门小说推荐
宿敌说他怀了我的孩子

宿敌说他怀了我的孩子

薛庭笙在解霜台上和宿敌生死决战,险胜,终将那望棠山众星捧月的小少爷斩于剑下。小少爷临死前却忽然拽住她衣领,沾了血也依旧妍若春花的脸上绽开一抹笑意我要死了,只可惜了我腹中你的亲生子,要和我一起下黄泉了。薛庭笙???薛庭笙起于微末,醉心剑道,自入杀道起不是在决战杀人就是在决战杀人的路上,无师无父无手足,生理知识基本为零,突然得知宿敌怀了自己孩子,而且还要死了,她慌得一批,四处求仙访药,费尽心思终于复活了沈南皎。她握着沈少爷的手,露出了自入道以来最温柔的表情从此以后我们往日的恩怨一笔勾销,你只管安心养胎,万事有我。刚被救活柔弱不能自理说了实话就会被薛庭笙一拳打死的沈南皎好。...

七零大佬的美艳作精

七零大佬的美艳作精

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,细腰腿长,一觉醒来,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,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。穿粗布,吃野菜,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,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。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,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。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,身强体壮,宽肩窄腰,长得还好看,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,他怎么这么野,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。乖乖,再坚持一下~天快亮了,天快亮了啊!!!呜呜呜。...

穷书生白捡娇夫郎

穷书生白捡娇夫郎

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

每日热搜小说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