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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在我出发之前,我曾以为阿里布达是个高度文明发展的国家,虽然不比金雀花联邦,但也称得上识大体,怎知道当我实际踏上贵国,所见到的东西竟然如此令人失望。”
娜西莎丝一开口,就用了很不客气的态度,言词之锋利,令闻者色变,让本来要质问她为何在我国境内杀人的军部,一时间插不上话。
“我们一行人进入阿里布达后不久,就有鬼祟的人暗地跟踪,这么肤浅的伪装技术,还真是吓到了我们,本来以为是贵国军部故意献丑,我们基于国际礼仪,倒是不好揭破,所以就当作没看到,但是当我们今早接近萨拉,刺客就忽然出现,向我们发动袭击,如果不是有贵人相助,后果真是不堪设想……事情发展成这个样子,我不知道该如何看待贵国的诚意。”
姑且不论其它人的表情,我在人群中听得暗暗好笑。
伊斯塔人是我国宿敌,这批特使团的成员,都是相当高位阶的巫师,联合起来的战力不可轻视,军部自然不会放着他们在境内到处行动,而是派了情报人员一路随行。
这些事情暗着做可以,换做是其它任何一个国家,也会采取同样动作,不过当面被人揭发出来,总是不好看,更何况这个红发魔女的说话好毒辣,虽然没有明讲刺客是什么人,但任何人都听得出来,她在暗示阿里布达遣人刺杀的事实。
我听得好笑,但是要扛责任的人却肯定笑不出来。
据我的了解,国王陛下对整个朝廷做的指示,是尽一切努力,让这次会谈平稳进行,照理说没理由搞这种多余动作,况且以冷翎兰的才智,若要策划暗杀,断不可能毫无所获,所以伊斯塔人的遇袭该与我国无关,至少……非官方所为。
但不管从哪个角度看,重要外宾在国内遇刺,我国军部都要面对大麻烦。
在场的各国重臣目光飘移,像是预期要看好戏似的,瞥向我国的诸多文武官员。
其中,理所当然有我的存在,而我完全没有忠君报国、锐身赴难的精神,在这国家需要人挺身而出的当口,很自然地后退一步,没入第二线的军官群队中。
这时,我注意到了月樱姊姊。
站在莱恩身边的她,恐怕是唯一注意到我这动作的人,在轻轻向我瞥来一个不以为然的目光后,就望向她的姊妹,那个理所当然该扛下这重任的公主将军。
“我并不认为,这件事是阿里布达在策划,但我们都已经进入萨拉,难道不该给我们这些访客一个交代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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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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