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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情提要:单纯的学霸小明因爱慕美丽优雅的班花诺嫣,被诺嫣和她的男朋友阿仁哄骗阉割,断子绝孙,内心充满屈辱、自卑与对诺嫣的忠诚,逐渐通过《阉德》接受“太监”
身份,最终沦为家奴。
若命根未能保存,则生生世世为太监。
但若此生忠心服侍主人,来世还可以继续为主人效力。
——《阉德》
诺嫣要有小宝宝了,我发自内心的为她感到开心,仿佛这个孩子延续了某种我早已失去的东西——尽管这个孩子和我没有任何血缘关系,我的精子都被冲进了下水道。
几个月后,诺嫣在医院顺利产下一子。
我的目光落在那个小小的生命上,心中不禁泛起一丝虚幻的遐想:如果是诺嫣和小明的孩子,他也会这么可爱吗?
阿仁本来算是入赘诺家,将来的孩子应该随诺嫣姓诺,但是诺嫣的爸爸妈妈已经不在了,诺嫣又对阿仁百依百顺。
所以孩子随阿仁姓吴,取名为吴智勇,诺嫣希望他能变成一个聪明勇敢的孩子,我称他为“小主人”
。
在我的悉心照料下,小主人渐渐长大。
阿仁算不上帅只是很阳刚,小主人幸运的继承了诺嫣的精致容貌,诺嫣的颜值改善了阿仁家的基因。
可惜,小主人并未继承诺嫣的聪慧,还沾染了阿仁的很多恶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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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预备816从第二十五章入v,谢谢读者支持~本书已写完,且已全文存稿,可放心食用。挫其锐,解其纷,和其光,同其尘。道德经第四章林清,字见善,又唤安晚。隋瑛,字在山,又名遇安。少时是一场赶考中的邂逅,青年则是庙堂之上的争锋。相识多年,不过是一盏茶的时间。岁月无情,人更无情。皇权之下,身不由己官场游弋,生死瞬息。下雨了,林清的身子湿了,他思念隋遇安,可思念无用,爱也无用。林清可以不清,在山却不能在山同一目标,不同道路。林清实质正义,只要能获得真相,不在意如何获得真相。功利主义者。隋瑛程序正义,追求看得见的正义,每一步都要走得正确。道德主义者。书名出自是梦他松后追轩冕,是化为鹤后去山林。(辛弃疾)(朝堂,权谋,架空)因为签约了,做一个简单的说明1该文稍微现实,情感复杂(非常重要),建议年纪较大的读者或者对情感复杂接受度较高的读者阅读2本文无完美角色3角色行为勿上升作者4段评已开启,欢迎大家多多评论5若无特殊情况,一周六更,每天1800左右更新,周日休息隔壁预收—使臣清探花郎amp俄公爵乾隆我派出去的使臣怎么跟人跑了?叶卡捷琳娜大帝老东西别管年轻人谈恋爱!(求收藏)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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