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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歌静静的观察他一会儿,就离开了那里。
仇绝无力的向他伸手,却什么都没抓住,也抓不住。
很快,长歌又回来了,还扔给他一个小瓶子。
仇绝迫不及待的抓过那瓶子,把里面的药一口吞了,那种生不如死的感觉才缓缓平息下来。
这才是个开始,长歌要炼的那毒药,还需要上百种光怪陆离、凶险狰狞的毒物,仇绝明明随时都可以离开,但他就是不离开,硬是留在长歌身边试了一年的药,一年三百六十五天,他每天尝一种剧毒,身体很快就垮下去了。
仇绝从最初的意气风发变得形销骨立,摇摇欲坠,即便如此,他本着死也要死在长歌手里,死在长歌身边的想法,就是不走。
这一日,长歌将一颗毒药拿到了他的面前,“这便是我练出的新毒药,这毒世上无药可解,且服过之后人的身体会一寸寸的溃烂,化作一捧骨粉。
来,吃了它。”
“你想我死么?”
仇绝死死的盯着他问道。
长歌一把掐住他的脖子,逼视着他反问道,“你说呢?”
“哈哈哈!”
对上他的眼神,仇绝狂笑起来,仇绝笑得眼泪都出来了。
就在长歌不耐烦时,仇绝忽然夺下了那刻药,塞进了自己嘴里。
“你让我死,我死就是了,只是死前你能不能听听我的解释…”
仇绝涕泗横流道,“那贱人不但绐我用了移情蛊,还每日不断的绐我加重剂量,不是我不爱…”
还未说完,已经喷出了一大口鲜血。
仇绝想说话,但血呛得他咳嗽不已,已经说不出话来,他只能死死抓着长歌的手,不断用口型重复,“我爱你。”
长歌只觉得胸中一股激流涌过,将那些强力的禁制全部都冲散了。
他看着地上奄奄一息的仇绝,俯下身去,吻住了仇绝。
他咬破了自己的舌尖,将自己的舌尖血滴入了仇绝口中。
他从未告诉仇绝,他也是个药人,他的血也可解百毒。
他原谅仇绝了。
完结感言
本来预计写长篇的
但是到了九月才发现精力来不及
今年是学生时代的最后一年了
忙着毕业找工作写论文复习考试
所以只能不舍的告一段落
请大家等我明年四月份五月份六月份最迟七月份的新书
会把精彩的古耽继续下去
短暂的分别是为了更好的重逢
“感谢你绐我的光荣”
感谢各位读者对我的支持
陪伴我度过各种各样的人生中煎熬的时刻
也相信我们都会越来越好
那么
期待明年的重逢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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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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