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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嗓门本来就不大,风把他的喊话吹得支离破碎,但林寐却听清了。
后者歪了下头。
喊完,陶楂用手指挠了挠林寐的膝盖,少年的脸不知道是被风吹红了还是被啤酒那点酒精度给烧红了,他清清嗓子,终于说道:
“把我讨厌你留在这里,我喜欢你只说你一个人听。”
像是捧着什么珍贵的小秘密般,他在林寐面前不停重复,“喜欢喜欢喜欢,我喜欢喜欢喜欢你。”
林寐喉结微动,心脏的悸动使人呼吸困难,他眼睛似乎有些红,陶楂还没看清,就被轻轻握着脖子吻住唇。
“再说一次。”
林寐蹭着陶楂的唇,低声催促。
勇气在刚刚已经用光了,陶楂一个字都挤不出来。
林寐没执着于让他重复,他拇指按着陶楂的下唇。
“对了,”
陶楂忽然想起来什么似的,“还要把过去的我也留在这里,那么可怜,那么弱小,那么没用。”
“不。”
林寐头一回拒绝人拒绝得不假思索,并且是拒绝之后才沉思原因。
林寐说:“好的,坏的,可怜的弱小的。
只要是你,都是属于我的。”
男生笑起来,“你不要你那样的你,我要。”
陶楂喉咙发涩,他觉得自己应该是个活生生的真实的人类,此刻却产生了自己是一株植物的错觉,不是花坛和绿化带里的植物,是原始丛林里想怎么生长就怎么生长的植物。
他扎根在最肥沃的土里,饮着最充足的雨水和阳光。
迎风不惧。
他长成参天大树,长成瑰丽的花,哪怕长成一株柔弱的害羞草。
这是只属于他的自由和勇气。
耳边的风吹得越发狂妄热烈,身周原本陌生人的年轻人们已经混成堆闹成一团,有人搬来大音响放起了歌,糟糕的环境促成了一场短暂又充满激情的狂欢。
不远处的曹严华在人群里蹦跳,他举高了啤酒瓶,淋了自己一头,看着林寐和陶楂,“不一起玩吗?!”
陶楂和林寐对视一眼。
脚下是柔软又坚实的土地,绵延万里,有人摔倒,有人哀嚎,有人狂笑,还有人哭闹。
陶楂跳得大汗淋漓,他心脏已经快被挤出了嗓子眼,。
林寐紧紧牵着他的手,陶楂只是朝对方看了一眼,就被掌着后脑勺粗暴强势地吻住。
少年被完全拥住,他拽着林寐衣摆。
他觉得这个世界太大,天高地阔,自己没什么了不起的。
可只要永远充满勇气和希望,不论强弱,不论成败,立于这天地,那自己就是很了不起。
他要和林寐一起在这个世界里驰骋厮杀,从对手变战友,最后一起成为无坚不摧的超级勇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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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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